浙商银行咸阳分行被罚22万元:披发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名目斥地
发布日期:2024-12-20 09:17 点击次数:74
凭证国度金融监督处罚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金罚决字〔2024〕16号)清爽,因披发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名目斥地,国度金融监督处罚总局咸阳金融监管分局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罚金22万元;于颖淼(浙商银行咸阳分行交易部总司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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